close

  羊城晚報訊 記者董柳報道:17歲少女聽聞網友可以介紹老闆包養,地鐵約見網友,接連被騙財不說,還多次失身,在不堪網友多次索要錢財下,選擇了報警。這名“財色兼收”的網友近日被廣州市中院以詐騙罪、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半。
  2012年8月9日,“90後”少女小米(化名)在網上看到一則招聘“私人助理”的廣告,從而結識了湖南安化籍男子李軍。當時,25歲的李軍告訴小米,可以介紹老闆包養她,被包養後可以定期獲得高額錢財。兩天后,兩人在地鐵口見面。李軍將其本人一張無法透支的信用卡交給小米,謊稱可以取現5000元。
  小米因此對李軍產生了信任,把身份證和手機交給他。過了兩天,李軍拉出同伙“孟曉東”扮大老闆,通過QQ告訴小米,可以高價包養她,但要求小米得先交5000元的“誠意金”,在確認沒有欺詐後,會返還這些錢以及小米的手機、身份證。
  小米把錢轉進老闆賬戶的當天晚上,李軍便威脅要將小米欲被人包養的事曝光,逼迫她前往天河區珠村軒轅旅館009房與其發生性關係。第二天,李軍再次以曝光小米被人包養的事及曝光其拍攝的與小米之間的性愛視頻相要挾,迫使小米再次前往上述旅館房間與其發生兩次性關係。隨後,李軍又繼續以上述事由向小米索要2000元,後來因小米沒有轉賬而未得逞。
  2012年8月16日,小米向公安機關報警,並配合幹警在天河區珠村將李軍抓獲歸案。
  天河區法院認為,被告人李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李軍違背婦女意志,採取脅迫手段等方式多次強姦未成年人,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
  天河區法院一審判決李軍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判後,李軍上訴說,沒有證據證實自己伙同他人對小米進行欺詐,因此不構成詐騙罪,另外自己也不具有強姦罪情節惡劣的情節。廣州市中院二審認為,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定罪準確,量刑適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董柳  (原標題:17歲少女求包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qf61qfyed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